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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09:2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 号 ) 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 1 )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 ( 3 )哲学;(4) 逻辑学; ( 5 ) 宗教学;(6) 语言学; (7) 中国文学; ( 8 ) 外国文学;(9) 艺术学;( 10) 历史学; ( 11 ) 考古学;( 12 )经济学;( 13 ) 管理学; ( 14) 政治学;( 15 ) 法学; ( 16) 社会学;( 17)民族学与文化学;( 18 )新闻学与传播学;( 19)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 21 )心理学;(22) 体育学;( 23 ) 统计学;(24) 港澳台问题研究;( 25 ) 国际问题研究;(26)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 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均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研究阐释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 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的研 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 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 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 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 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 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 40%,结项验收后拨付 20%。鼓励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的资助经费,由学校依据申报书质量确定资助经费的实际额度,每项资助1-2万元。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芏懒⒖购妥橹芯抗ぷ。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 ,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 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1973年1月1 日后出生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 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 的人员申报。

(三 )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 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项目的申 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不超过 5 人,一 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 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 ) 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 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 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拖钅可瓯ㄈ擞χ鞫蚴〗 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 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培训以及其他学术交流活动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严格的限额申报。

1.重大项目

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我校限报19项。其中,限报重大项目15项,思政重大专项4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限报2项,辅导员限报2项。

2. 一般项目

我校限报30项。

3.思政专项

我校限报15项,其中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四、评审程序

1.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一)重大项目

1.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见附件 1, 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请书》 ) 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 2,以下简称《活页》) 参加校内遴。üD阱嘌〉南钅可瓯ㄈ说锹冀帐「咝;】蒲邢钅抗芾硐低(https://info.jse.edx.cn/login) 线上申报,请确保线上线下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申报人及各高校参照《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 完成线上申报。

3.重大项目需提交给社科处的申报材料清单: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纸质版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3)《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的申请人线下填写申报书,无需在系统中进行网上提交,学校社科处汇总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并在系统中统一上传。

2.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需提交给社科处的申报材料清单: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各类项目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均为:意甲全新平台+申报人姓名+学科名称+项目名称。

(三)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各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要求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

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校内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并于2023年3月20日(周一)前将汇总后的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张现红;电话:58699927;电子邮箱:skcg@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4室。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系统填报说明.doc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docx

附件8: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docx

社会科学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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